中国香港签证
外国公民前往香港
一、特别说明
(一)目前,英国等170个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可免办签证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短期访问。详情请参阅“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旅游签证和进入许可规例”。因学习、受训、工作、演出等原因赴港,须提前办妥签证。
(二)自2019年5月1日起,持普通护照的外国公民申请中国香港特区普通签证,需到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无需预约),中国驻英国使领馆不再直接受理上述签证申请。申请人亦可通过邮寄或在港保证人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递交申请。
(三)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者,或其他拟申请外交、公务、礼遇签证人员,仍需向中国使领馆递交申请。
二、所需材料
(一)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二)根据访港目的如实、完整填写的相应香港特区签证申请表;
(三)近期、正面、彩色护照照片2张(照片大小:不超过55mm×45mm,不小于50mm×40mm),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四)英国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非英国公民);
(五)其他材料:请参照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三、办理时间
(一)凡属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权限内审发的签证:普通办理,第4个工作日取证;加急办理,第3个工作日取证。
(二)凡属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的签证/进入许可申请,一般需时约1个月,不提供加急服务。
四、费用标准
(一)普通办理:每人23英镑。
(二)加急办理:每人加收19英镑。
(三)凡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的申请,除签证费外,递交申请时还需缴纳15英镑电讯联络费。
(四)签证中心服务费: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请香港特区签证,需额外缴纳服务费66英镑(含税)。如加急办理,需额外缴纳服务费78英镑(含税)。
中国公民前往香港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者
一、过境香港
中国公民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途经香港特区前往第三地者,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船、车票,可在香港过境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但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二、访问香港
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赴港短期旅游、商务,或过境香港特区停留超过7天的,需提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赴港进入许可。
(一)所需材料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一张2英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
3、英国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如实、完整填写的香港特区进入许可申请表,即ID1003A表;
5、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作为您在港经济担保的证明。如您本人没有银行账号,需提供您的经济担保人的银行账单、担保信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6、如您去香港特区进行商务访问,需提供香港邀请单位的邀请信。
7、申请人如为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或监护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方式及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到中国驻英国使领馆提交申请。普通办理,第4个工作日取证;加急办理,第3个工作日取证。无需预约,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可由他人代交申请。
(三)费用标准
1、普通办理:每人8英镑。
2、加急办理:每人加收19英镑。
三、赴港就读、就业、受训、投资及定居
具体要求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
(一)所需材料
1、根据赴港目的如实、完整填写的相应申请表;
2、护照及英国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一张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
4、赴港就读、就业、受训、投资及定居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办理方式及时间
(1)办理方式:您可以直接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并申请入港许可,也可以通过中国驻英国使领馆递交申请,使领馆将在受理申请后将所有材料转交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
(2)办理时间:由于这类入港许可需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因此无法确定取证时间,以使领馆通知为准。
(三)费用标准
办理进入许可每人8英镑,无加急服务。因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递交申请时还需缴纳15英镑电讯联络费
四、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者,过境香港或进入香港,均须办理进入许可。(申请材料要求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者)
(二)香港特区居民
持有效的香港特区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身份证明书(CI)、香港海员身份证者,进入香港无需办理签证或进入许可。
(三)澳门特区居民
一、下列澳门永久性居民可免办进入许可赴港旅游,最长逗留180天:
(一)持有效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符合一般入境规定的澳门永久性居民;
(二)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及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的人员。
二、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的澳门非永久性居民,可免办进入许可赴港旅游,最长停留30天。
三、持澳门特区护照及澳门特区旅行证者:
若过境香港往来澳门特区与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且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经确认已预定前往海外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最长停留7天。
四、澳门居民如欲赴港就业、就读、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居留或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超过可获豁免签证/进入许可的逗留期限,均需申领签证/进入许可。
更多信息,请浏览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
(四)台湾居民
旅居海外的台湾居民前往香港:
(一)如持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并以旅客身份在港逗留不超过30天,免办进入许可。
(二)如未持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应先办妥中国旅行证(详见“中国旅行证”须知),再办理进入(香港)许可。
(三)入港许可通常为3个月有效一次、两次,或1年有效多次,每次在港停留不超过14天。如申请1年有效多次的进入许可,须提供在英国长期居留的证明资料。如预计在港停留超过14天,需将有关申请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
更多信息,请浏览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