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办生存、健在公证书 |
| 2004-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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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离、退休的有关规定,中国公民离、退休后到国外生活,仍可享受国内的离、退休金或养老金待遇。已加入外国籍的离、退休人员与国内离、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离、退休人员欲继续在国内领取离、退休金或养老金,应每半年办理一次生存、健在公证书。 办理生存公证须携带中国护照,亲自前往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已加入外国籍者,应办理认证手续(详见办理认证说明)。 办理公证书的中国公民,如因年老体弱和路途远等原因不便亲自到馆办理,可办理认证书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要求提供: 1、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签字证明或生存证明; 3、填表«中国公民办理公证文件申请表»一份; 收费:每份3英镑。请付现金或Money Order为佳。 以上说明如有更改,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