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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委托书须知

2004-09-08

申办委托书须知

    委托书-----当事人授权他人代自己办理事务的一种司法文书。

    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不便回国处理事务时,可办理上述文书,请国内亲友代自己处理委托的事务。

    (一) 中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仅为在英国的中国公民出具委托书。

    (二) 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前往居住地所属领区的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

    (三)办理公证书当事人必须提供:

    1、中国有效护照(应有英国签证页)及复印件;

    2、«中国公民办理公证文件申请表»一份;

    3、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如委托办理出生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办理离婚诉讼、儿童抚养等。办理前应选好在国内的被委托人,提供包括被委托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住址、电话等。填写委托书或准备委托书时,字迹要清楚,内容不得涂改。申请人可事先起草委托书的相关项目,在领事官面前填上正式表格。注意:务必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并写上填表时间。

    4、 办理房产委托书。

    办理在中国的房产事务委托,如涉及房产买卖、转让或将房产作为银行抵押贷款等,申请人必须提供房产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即委托人拥有房产处理权的证据。如因故未能提供房产证明,将不能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可按照认证程序办理上述委托书。如申请人已婚,且该房产系夫妻共有财产,申请人(夫妻双方)应持结婚证及“房产证”同时到使领馆办理。

    (四)收费标准:

    1、民事一般性委托书:12英镑;

    2、涉及财产、遗产、公司商务的委托书:23英镑

    大使馆和总领馆仅接受现金或Money Order,不接受信用卡。

    (五)办证时间: 10个工作日。

    以上说明如有更改,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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