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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变健在证明形式的通知

2007-03-14

  自2007年4月1日起,我馆不再为办理健在证明的境外定居离、退休人员出具健在公证书,而改用“出境定居离退休人员健在确认表”。申请人应持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和离退休证到我馆申办并填写上述表格。该表即办即取,不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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