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证时不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场,凭取证单原件即可取证,因此请妥善保管取证单,因取证单丢失等原因导致证件被其他人领取的,使、领馆不承担责任。
(二)请按取证单注明日期或使、领馆通知及时领取护照、旅行证。申请人可登陆预约网站账户实时查询办证进度。系统还会将办理进度自动发送至申请人在线填表登记的电子邮箱。当查询或电邮提示“您的新护照已到达我馆,可以领取”时,申请人即可持取证单到相应使领馆领取新护照。
逾期未被领取的护照、旅行证,将按规定作废销毁,并有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三)护照一旦丢失、被盗,使、领馆在申请人提出补发申请后即宣布该护照作废,此过程不可逆。有关国家、国内公安机关、国际刑警组织等均将获得相关信息数据通报。因此,丢失、被盗护照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含所附签证)。如申请人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出境,将面临入出境受阻等风险,使、领馆对此不承担责任。
注:以上内容由中国驻英使、领馆负责解释。